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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
  (三)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花名册(附件4);
  (四)就业证明材料(按照区县人力社保局的要求提供);
  (五)区县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五条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创业培训补贴的,依申请需要应向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北京市创业培训花名册(附件5)或北京市创业培训开业情况表(附件6);
  (三)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61号)第七条要求的开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的,应向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外来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7);
  (三)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花名册(附件8);
  (四)身份证复印件(应对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同”字样;核对人签字);
  (五)企业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至少复印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页;对合同原件进行核对;家政、护理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参加家政、护理培训人员的用工证明)。
  第二十七条 区县人力社保局、定点培训机构应将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全部材料,按照申请经费的批次进行规范存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区县人力社保局应做好定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引导其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对其开展补贴培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有条件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区域内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补贴培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十九条 区县人力社保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存在违反《补贴培训协议》约定行为的,应按《补贴培训协议》进行处理;对定点培训机构存在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终止《补贴培训协议》。
  第三十条 市人力社保局可根据本市开展补贴培训的情况,适时开展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督导评估和专项抽查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定期对区县落实培训政策、组织开展工作、规范基础工作、使用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市、区县人力社保局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程序、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对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举报及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定点培训机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按资金申请渠道追回违规所得资金,并取消定点培训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与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串通,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牟取非法利益,造成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损失的,依法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实施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计划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6号)废止。《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号)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

职业类别

职业(工种)

培训补贴

标准(元)

A类

餐饮服务人员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

1200

机械设备加工、维修装备制造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金属热处理工 、刨插工、焊工*

通信、电力

线务员

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电气设备安装工(电梯安装维修工(13-036))

铁、公(道)路运输机车驾驶员

汽车驾驶员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

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计算机(微机)调试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

B类

检验、计量人员

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长度、衡器)计量工

1000

运输、机电设备操作人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叉、铲车司机*

工程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管工、工程测量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

日用机电、办公产品维修人员

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

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

裁缝(服装制作工)、制鞋工、皮革加工工、毛皮加工工、服装裁剪工、服装缝纫工

机械制造加工人员

铸造工、锻造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

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摩托车维修工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电力(机械)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站值班员、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工*

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机制工、漆器镶嵌工、景泰蓝制作工、工艺品雕刻工、装饰美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工艺编结工

C类

饭店、旅游及健身娱场所服务人员

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展览讲解员、插花员、体育场地工、保健按摩师、茶艺师、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康乐服务员

800

公路、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人员

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客运乘务员、机车乘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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