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成立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卓玉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李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武保旺 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成 员:乔建华 省教育厅后勤处处长
任月忠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蒋志坚 省教育厅体卫处副处长
王耿升 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郭秀峰 省教育厅成教处处长
三、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要求,对本地、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公安部《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