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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

  二、重点工程项目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部署,主动争取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结合本单位战略发展远景规划实际,从消防事业发展长远战略眼光出发,研究制定各级消防专项规划,并以本单位名义正式颁布实施。
  (一)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以提高教育系统各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普及的方式,逐步规范完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御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或控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师生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接受相关培训,员工要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二)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重要季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改善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
  1.重要消防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党代会、春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以及各类大型活动、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完善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备勤,重要区域和单位组织实施实名制布控,充分调集群防群治力量构建立体化火灾防御体系,确保完成重要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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