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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年,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县或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4.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逐步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积极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5)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设置和人员编制。(市委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7)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研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办法,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2)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区县或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负责)

  16.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加强医院医疗成本核算和控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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