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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

  (三)抓好“七项机制”建设。加大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政策支持、正向激励的力度,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财政、工商、税务、国土、人保、法院、环保等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构建务实、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2.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与共享机制。根据参与数据库建设相关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和网络条件,建立信息定期采集更新工作机制;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建立以多维度指标批量优选中小企业自动化信用评分、信贷和政策资金支持情况统计、重点企业跟踪监测、中小企业风险预警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共享机制。
  3.建立健全诚信企业培育评选机制。继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培育”、“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的运作机制,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平台为支撑,规范诚信中小企业培育、评价流程,将数据库功能延伸对接其他中小企业扶持项目,最大程度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发展后劲。
  4.建立健全财税信贷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信用引导机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奖励基金等,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5.建立健全信用增进机制。协调整合企业、信用中介、行业协会等多方信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引导规范发展,培育良好的金融合作关系,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进一步丰富“信用组合”手段,引导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不动产、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扩展可担保物范围,发展中小企业联保、上下游合作关系担保、个人资产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
  6.建立健全服务支持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简化中小企业办事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全面清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各类收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健全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开展恶意逃债等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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