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政府管理,社会参与。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地震救援,把社会、民众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机制。
1.5.4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地震灾害预案分级事权划分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共场所是指在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公园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和交通客运等公共服务场所发生的地震灾害,由各公共场所负责人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应急工作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2.1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公共场所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成 员:部门经理(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和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各部门,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2.1.1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1.2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2.1.3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人员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2.1.4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公共场所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2.1.5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2.1.6负责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领导
成 员:部门经理(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灾后自救和重建任务。
2.2.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2.2制定和定期修订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2.2.3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