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九月十一日
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2.3 应急救援专家组
2.4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分级
3.2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3.3 信息报送
3.4 指挥与协调
3.5 应急响应措施
3.6 应急响应终止
3.7 信息发布
4 善后工作
4.1 善后处置
4.2 分析评估
5 应急救援保障
5.1 财力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交通运输保障
5.4 医疗卫生保障
5.5 治安保障
5.6 通信保障
6 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6.2 宣传和培训
6.3 奖励和责任
7 附 则
7.1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