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湘办发[2010]22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 (湘发[2010]13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全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进一步开创我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中各项任务承担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牵头单位应主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把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 (处室)和责任人。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统筹协调,在编制“十二五”规划和进行重大工作部署时,切实贯彻《决定》的精神,落实《决定》的决策思想和工作思路,在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实化、细化和具体化。各市州要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要对实施《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11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
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
  1.深入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按照试验区改革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的改革建设,充分利用先行先试政策,着力在示范区和工业园区建设、 “两型”产业、城乡统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 “两型”生活方式、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创新体制机制,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省转交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引领区,打造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并以此带动全省“两型社会”建设。 (省发改委、省长株潭“两型”办等负责)
  2.实施试验区第二阶段重点工程。重点实施好“八大工程”:实施“两型”产业振兴工程,构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的“两型”产业体系;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打造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承载力强”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实施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考核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用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体系;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繁荣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实施示范区建设推进工程,在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等五大示范区率先取得突破;实施城乡统筹示范工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就业、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实施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工程,实现三市公交出行同城同享;实施三网融合工程,实现三市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省长株潭“两型”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