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全面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以规划为龙头,以村庄整治建设为重点,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乡村布局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省乡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以乡村布局规划为依据,采取鼓励政策措施,推动农村新建改建住房按乡村布局规划进行。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办法,逐步实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引导乡村工业合理布局、规模发展、集中治污。着力解决乡村饮水困难,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水。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农办、省水利厅等负责)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
13.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推动、国际化运作的思路,扶持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网络经济、消费类终端、新型显示器件等信息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突出加强与IT大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知名电子企业来湘合作发展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外包、三网融合增值服务、数字内容、物流信息服务等新型信息服务业,构建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打造全国一流的移动电子商务核心平台,建设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两大园区,努力实现技术、商业模式、社会协作机制三大创新。 (省经信委、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14.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宽带传输网,提高宽带接入网的覆盖率。加快推进村村通宽带工程,努力提高乡(镇)村互联网接入能力。积极发展下一代网络技术。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湖南超算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云计算。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技术试验与应用创新基地、物联网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下一代互联网设备与软件研发试验基地,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布局。 (省经信委牵头)
15.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长株潭和11个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装备制造等11个传统行业信息化改造。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加强节能减排的信息产品研发。到2015年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综合指数”由目前的 0.4提高到0.7。 (省经信委牵头)
16.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等国家基础信息库建设,拓展相关应用服务。加快推进“呼叫中心”、 “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等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平台。推进三网融合,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以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为内容,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信息平台,实施农村信息化管理“零公里”基础建设等10大农村农业信息化重点工程。加快建立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政府网上办公、无纸化会议和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整合资源,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和社区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 (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农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六、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17.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创意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50%。大力发展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支持和鼓励中央金融机构在湘发挥更大作用,培育壮大地方银行和信用社,探索建立省属金融控股公司,大力引进外部金融机构,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发展各类基金,探索设立场外交易市场(OTC)。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提高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