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进旅游业与第一产业融合。大力推进旅游业与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开发农村、山区、林区、海岛旅游项目。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民俗村镇、民间古居,大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农家乐、渔家乐,开展深山探险、溪水漂流、森林氧吧、海钓潜水、采摘尝鲜等各具特色的农、林、渔业观光休闲体验旅游活动。
(十二)推进旅游业与第二产业融合。充分发挥我省加工制造业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工业观光、购物、考察和旅游商品制造业。大力提升浙江传统的丝绸、陶瓷、刺绣、石雕、木雕、根雕等特色旅游商品的制造加工水平;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水上运动、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制造业;大力培育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旅游商品的研发和生产,建设全国性旅游商品制造基地。
五、倡导新的旅游方式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方式。大力推行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旅游方式。深入开展绿色饭店和生态旅游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游经营户充分采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5年内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以上。建立旅游资源、生态保护管理监测系统,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控制旅游地的环境容量,切实加强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倡导文明健康旅游方式。深入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住宿、文明消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自主选择绿色饭店和绿色旅游产品,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行为指南,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人员,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通过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使广大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传播文明。
(十五)倡导文化内涵旅游方式。推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结合,大力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文化贯穿到旅游活动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深挖文化内涵,旅游经营体现人文特质,旅游商品提高文化创意,旅游餐饮突出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文艺演出和节庆活动。鼓励发展红色旅游,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