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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畜禽养殖场使用泔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备注:此表须留档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附件3
成都市畜禽养殖场使用泔水备案情况表
区(市)县(盖章): 单位:个、kg、头 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养殖规模
日均使用泔水量
备注
说明:养殖规模系指养殖场常年存栏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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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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