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京药监办〔2010〕87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庆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期间北京市“三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的要求,现就做好国庆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期间的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目前的监管形式,站在讲大局、保安全、促和谐、为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分析、预防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加强节日期间监管力度
九月十六日,我局下发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京药监办〔2010〕83号),要求各分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辖区繁华街道、旅游景点周边医疗机构以及药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另外,还应适度加强对中、小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终端销售环节以及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等区域的巡察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局机关
1.局机关所有处室都要深入基层,参与各分局的检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2.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处应要求各储备单位确保各类医药物资储备落实到位,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职守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时保证储备医药物资及时、准确调用;
3.市药品稽查办公室设立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协调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各单位在检查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与市药品稽查办公室联系。
(二)各分局
1.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有计划地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进行巡查,确保药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并以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经营单位做好节日供应和药品质量保障工作;
2.监督检查中应启用药品快检车,发现可疑药品立即检验,并依法进行处理; 3.对节日期间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做好记录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