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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直属单位

  1.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坚持汇总分析各类不良反应信息,如发现严重不良反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2.市信息所应坚持每日舆情监测,全面监测各类媒体的有关报道,如发现敏感信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3.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应加强应急职守,确保节日期间接检工作不停不断,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的值班人员为业务骨干,能够承接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任务,配合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三品一械”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节日期间的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处置。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室昼夜值班制度,严格值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误岗,如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与监管对象相关的非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要按规定时限、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确保全系统通信畅通。各单位节日期间不得组织人员集体外出,工作人员离京要向主管领导请假。

  加强对我局网站安全的实时监控。节日期间各单位值班员要定时访问我局外网,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局值班室处理。

  局办公室做好节日值班督察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四、党员干部带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药监系统要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排查在前、疏导在前、稳控在前,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党员、干部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认真解决好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的苗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庆期间参与检查对口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庆期间参与检查对口单位名单

  东城分局    人事教育处
  西城分局    政策法规处
  崇文分局    科技(宣传)处
  宣武分局    机关党委
  朝阳分局    监察处
  海淀分局    办公室
  丰台分局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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