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直其他各公共机构负责统计本单位、本部门和本系统所有公共机构的节能数据,汇总后上报所在辖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各系统内所有公共机构所在辖区不再统计该公共机构的数据。
5各州(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将所辖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数据汇总后上报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将全省数据汇总后报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并逐级上报。
(二)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总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部门填写后报送同级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上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
五、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县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国管局政府网站(http://wwwggjgovcn)或者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累计加总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水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累计加总后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累计加总获得消耗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