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初创期”、“成长期”特别是成长性强的企业的分类指导,推动企业从传统一般管理向发展战略主导型和优秀企业文化导向型管理发展(市经贸委负责)。
在民营企业中广泛推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对获得“广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市质监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3.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危机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危机预警机制和危机应急处理机制。改善用工环境,加强人文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企业文化和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商联配合)。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4.建立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的奖励制度。从2011年起连续5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奖励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
25.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向民营及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从2011年起连续5年,市本级财政现有扶持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引导、生物产业发展引导和商业网点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项目的资金数额均不低于当年安排资金总额的5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从2011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l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品牌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开拓,改善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6.设立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2010年内由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出资设立2亿元规模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3-4只创业投资子基金,到2015年力争使基金规模达到20-30亿元,鼓励创业投资企业优先投资我市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化科技投入模式(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
27.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完善收费综合年审制度,对严重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团收费,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定期编印《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手册》,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依据文件,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物价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