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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质函〔2010〕448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局、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为加强对质检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将对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监测任务的主要依据。本次验证工作主要是针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的验证,为确保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对验证的项目、检测方法、考核方式等作了明确要求。现就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组织和技术负责单位
  省农牧厅负责能力验证的组织工作,并成立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专家组,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省农产品质检中心为技术负责单位,负责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二、参加验证单位
  承担2010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的兰州市、张掖市、武威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其他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可根据实际能力自愿参加。
  三、能力验证的时间
  2010年11月10-12日。
  四、有关要求
  (一)兰州市、张掖市、武威市农牧(农业)局(委)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安排所属质检中心参加能力验证工作;其它各市州可借助此次机会,对所属质检机构的能力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要按照《验证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验证检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结果。
  (三)能力验证技术负责单位要按照省农牧厅的要求,做好验证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指导。对能力验证信息在未公开通报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能力验证技术负责单位联系。
  联系人: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吴湘宏
  联系电话:0931-8654634 传真:0931-486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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