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交通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发[2010]52号)
宁夏交通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住校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宁交校字[2010]20号)收悉。鉴于你校新校区建成,新建了学生住宿楼,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调整我区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02]132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夏交通学校住宿费(七人间)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宁夏交通学校收费前须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所收费用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全额上交自治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