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办: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台协调联络工作和提供涉台政策指导。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太原铁路局:负责调集、调用铁路运输器材,组织实施铁路运输;组织铁路有关单位参与抢排险,保障铁路运输畅通。
山西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
山西电力监管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
山西日报报业集团: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旅游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和指挥部公告。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处置旅游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市、县(市、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订本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应急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2.4现场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负责相关抢险救援及应急保障工作。
(1)抢险救援组
牵头部门:省旅游局
组成部门: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查明旅游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订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治安警戒组
责任部门:省公安厅、武警山西总队
职责: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社会调查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
(3)医疗救护组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措施。
(4)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组成部门: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宗教事务局(省民族事务委)、省文物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山西电力监管办公室
职责: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物资及装备,做好道路、水、电及通信设施抢修和气象应急保障等工作。
(5)新闻报道组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广电局、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外宣办)、山西日报报业集团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善后工作组
牵头部门:省旅游局、事发地人民政府
组成部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事侨务办、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台办、山西保监局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事发旅游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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