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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烯烃(MTO)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烯烃(MTO)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2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快推进我省烯烃(MTO)项目进程,省政府决定成立烯烃(MTO)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协调落实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罗朝阳 省政协副主席海西州委书记
  副组长:于明臻 海西州副州长
  刘晓秦 海西州副州长
  成 员: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爱华 省经委副主任
  卞曙光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建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蓝青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王廷栋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葛明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陈立民 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西州政府,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烯烃(MTO)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负责项目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一般性问题;向省政府汇报烯烃(MTO)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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