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
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优化布局。鼓励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以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各级政府部门要为跨地区兼并重组开辟无障碍通道,企业也要对被兼并方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留岗就业。重点加大县级以上城区屠宰企业的整合力度,通过合资入股等多种方式,促进城区定点屠宰厂(场)和屠宰场点的集中合并。
(五)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自主品牌
积极为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屠宰、精深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供政策服务;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通过建设养殖基地,以及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等经营模式,扩大自养或协议养殖规模;支持屠宰加工企业、肉类配送企业发展低温仓储和冷链配送、建设肉品分割配送中心、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强化对代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为其向自营和品牌经营转型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取得外贸经营权,开展肉品进出口业务,提升我省肉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加强环境保护,发展清洁生产
加强对现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环境治理,依法关闭或迁出位于饮用水源地、密集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带的企业;对新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落实环保标准;要求并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建立排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倡导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屠宰生产方式,推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沼气工程,发展循环经济。
(七)提倡科学消费,积极调整产品结构
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冷鲜肉科学常识及其优点,倡导食用冷鲜肉,逐步改变热鲜肉消费习惯,提高冷鲜肉消费比重。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在畜禽肉品加工及副产品处理上积极落实“变大为小、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的原则,克服肉类产品同质化、单一化和低水平恶性竞争问题。
(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屠宰企业诚信经营
加强屠宰加工企业行业自律,发动企业踊跃参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推动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形成畜禽产业链条上完整的信用信息记录。建立屠宰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机制,推行信用分类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推动屠宰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九)建立健全屠宰监管体系,严格行业监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职尽能,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称的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无产地检疫证和未佩戴二维码标识动物进场屠宰。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行问题肉品召回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巡查力度,监督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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