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前教育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在城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逐步建立以公办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和示范,以社区幼儿园为基础,多种办园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网络;在农村牧区,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一批县、乡标准化或中心幼儿园。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发展学前教育,形成以县级标准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小学附设学前班和村级办园为适当补充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全省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西宁市、各州(地)政府所在地、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及海东地区各县政府所在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各地幼儿园入园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入园率达到90 %以上。
(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坚持“特教特办”,推进教育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利用国家特教项目,在全省建设一批标准化骨干示范特殊教育学校,并发挥对普通特教班、随班就读管理和教学工作的引领作用。与此同时,通过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实施校安工程,促进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教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到2011年,全省城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牧区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全省城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牧区达到65%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达到90 %以上,农村达到 80%以上,牧区达到70 %以上。
(四)示范性高中建设工程。根据区域特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加强薄弱高中学校改造力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异地办学规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办学体制和灵活办学模式,形成具有我省办学特色,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协调发展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到2012年,西宁市、六州州府所在地县镇、海东地区各县镇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示范性高中;各自治州继续坚持州办高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其中西宁和格尔木市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布局调整规划目标,科学确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有效发挥集中办学优势。西宁市(含新建民族高中)、各州(地)、县重点扶持建设的普通高中规模达到36-60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其余各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实现规范办学,在办学规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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