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集中力量,扶优做强,建设一批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15年,建成11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学校达到国家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围绕我省支柱、特色、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需求,调整专业布局,对接产业,到2015年建成40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以建设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为重点,建设一批集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实训基地,满足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需求;科学核定教师编制,并通过实行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计划和见习岗教师计划等项目,缓解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问题,培养培训一批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65%以上,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教师队伍,夯实职业教育的发展基础,从根本上改善职业教育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状况,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以增强。
(六)支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基础建设工程。 加大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积极支持青海大学“211”工程建设,扩大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空间,逐步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全面提升普通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到2020年,一是使各高校占地面积、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面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加强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创建一批高起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三是加强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覆盖面较宽、实力较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具有高原特色、在西部地区和国内有较大影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优势专业和特色学科。四是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昆仑学者计划”、“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对口支援工程,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层次,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七)民族教育双语教学改革工程。着力推进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整合,实行“民汉合校”和异地办校(办班), 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优化培养环境和模式,从整体上提高民族教育质量。一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早期过好汉语言关,推动民族地区标准化“双语”幼儿园建设进程。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两年学前“双语”教育。二是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整合学校,增强办学效益。到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民族语文外40%的学科实行用汉语授课;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民族语文外,所有学科全部实现用汉语授课。三是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异地办学办班力度,优化培养模式。到2015年,民族高中50%的学科用汉语授课,到2020年,除民族语文外所有课程实现用汉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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