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教育重点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合力兴学重教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教育重点工程具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保障措施由省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积极申报并争取中央投资补助,根据需要安排政府信用平台贷款额度;财政部门要保障财政资金优先安排教育投入,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教育工程实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强化规划意识、项目意识,建立健全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库,提出重点教育工程的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都要确保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学校倾斜,共同营造促进教育重点工程实施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以重点项目投资带动学校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
实施教育重点工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惠及成千上万学生、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纵向全过程、横向全系统、意识全方位、时间全控制的工程管理格局,使之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一要加强社会监督。将实施计划、技术方案和工程进展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工程信息公开等手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二要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工程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加强质量监督。要把工程质量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实行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统筹协调勘察、鉴定、设计、施工、监理力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和采购关,严把工程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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