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黄金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黄金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原〔2010〕426号)


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统计工作是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省黄金企业统计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黄金行业不断发展,部分企业没有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黄金企业统计工作,加强行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对象是河北省内所有黄金企业。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依然受委托承担我省黄金行业统计工作,并负责按时向中国黄金协会报送有关数据。

  二、填报内容及报送时间

  报表分为月报和年报。

  1、月报

  填表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报送时间及要求: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报送至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冶金行业协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于1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冶金行业协会按有关规定将汇总情况报中国黄金协会。

  2、年报

  填表内容:见附件3和附件4

  报送时间及要求:企业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年报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冶金行业协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于1月底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冶金行业协会按规定向中国黄金协会报送。

  三、报送方式

  报表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报送,同时报电子版(Excel格式)。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原材料处) 电话:0311-87800817(含传真)

  联系人:杨秀军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96号,邮编:050051

  电子信箱:yxj@ii.gov.cn

  省冶金行业协会:电话:0311-86913143 (含传真)

  联系人:吴志臣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邮编 050031

  电子信箱:hbyjhj@sina.com

  四、统计信息的使用

  本渠道统计的数据只用于行业内部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同时不得批露统计对象的个体信息。我省黄金行业的最终数据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省冶金行业协会每月对全省黄金企业运行情况做出分析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有关市工信局、黄金企业提供运行情况分析,为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制定政策、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各企业上报的数据将作为下年度下达黄金生产计划的依据,对不按时上报的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予下达黄金生产计划指标。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把统计工作做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组织本地区黄金企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切实掌握黄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做好运行监测协调工作。

  2、及时上报,确保真实。统计数据是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填报,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附件: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黄金月报表1、2)

  2、基层单位年报报表(一)(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一、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单位名称: 年  月 制表机关:中国黄金协会
指标计量本年实际去年实际
名称单位本月本月止累计去年同月去年同月累计
一、工业总产值(现价)千元    
二、 工业销售产值(现价)千元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1.黄金生产量(成+含)千克    
        其中:成品金千克    
             含量金千克    
   2.冶炼厂产金千克    
    其中:黄金料产金千克    
       有色料产金千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