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近年来,在全市工商执法人员的不断努力下,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取得了显著成绩,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大规模的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窝点已被彻底取缔。但是,零星的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彻底的杜绝这一违法行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颁布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8日--2010年11月8日。
二、检查的重点
(一)转移藏匿的报废,拼装车辆及五大总成。重点对象是已经取缔的非法回收拆解废旧汽车场点及其周边区域的非法经营户,严厉打击转移,藏匿的报废、拼装车辆和配件及五大总成的违法行为。彻底查缴非法转移、藏匿的上述物品。
(二)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行为。重点是检查清理各种汽车改装厂、汽车农机修理厂及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经营资格,严厉打击继续从事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场点。
(三)假冒伪劣的报废汽车及零配件。重点整治各种经营汽车、摩托车、农用机械的门店,网点和专业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的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
(二)要加强与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力度。
(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大要案件。要按照市局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要求,对重点地、重点市场和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整顿。把查办大要案件贯穿专项执法行动的始终。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