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线廊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第三方开展工程决算验收工作。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改造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八)相关区、开发区及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大桥办、供电公司要指派专人,作为高压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程进度,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具体问题。
(九)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按马政〔2009〕81号要求执行。
(十)为便于此项工作的推进,将市高压供电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列入2011年市重点工程。
四、组织领导
因人事变动及项目时间延后,2009年印发的马鞍山市110KV及220KV高压供电线廊整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中,市高压供电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和高压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计划表作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一日
附件1:
市高压供电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春雨 市政府
副组长 沈天鹰 市政府
孙 奇 市政府
成 员 章 正 市政府、市大桥办
刘 荃 市经信委
王为明 市监察局
丁济民 市财政局
方 文 市住建委
邵 许 市交通运输局
周 军 市规划局
吴义发 市农委
孙 烨 市国土资源局
黄童根 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
周正忍 花山区政府
郎 平 雨山区政府
王启荣 金家庄区政府
马少华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刘继忠 滨江新区建设指挥部
陈 钢 马鞍山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刘荃兼办公室主任。高压供电线路线廊整合改造工程竣工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