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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院关于与陕西电视台合办法制节目的公告

陕西省高院关于与陕西电视台合办法制节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电视宣传工作,以法制电视节目为载体,宣传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绩和经验,展现广大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风貌,向全社会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营造良好法制环境,陕西高院与陕西电视台政法频道合办法制节目。为确保节目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定位、播出方式及内容

  合办法制节目名称暂定为《法庭内外》。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每周三21时10分在陕西电视台政法频道《法眼观天下》栏目播出。同时加入互动环节:陕西法院网同步播出或回放视频;与西部网(陕西电视台官方网站)、拍案网等网站深度合作,形成网络联动群。

  节目内容为发生在我省法院的典型案件、法律事件、优秀法官、重大举措等。同时以庭审纪实、专题报道、信息速递、嘉宾访谈等多种节目形态,达到宣传法院工作、传递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明和法律文化之目的。

  二、具体工作要求

  10月15日前,各中级法院在所辖法院选送1至2条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并整理成300字左右的简介,属于典型案件线索的,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开庭时间、地点、办案人联系方式、新闻价值等;属于典型法官事迹或法院重大活动、创新举措的,内容包括简要事迹或主要内容、社会影响和效果等。节目开播后,各中级法院每周在所辖法院至少选送1条新闻线索,各基层法院也可根据各自情况,积极报送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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