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给予政策支持。(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参与)
52.大力推进校(院)企(地)人才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省科技厅牵头,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参与)
53.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在大企业集团、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和行业、区域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大学或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支持力度。 (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分别落实)
54.推动企业建立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和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制度。改进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和人才选拔、评价、使用、保障激励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分别落实)
55.组织开展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活动。(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参与)
56.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参与)
57.探索建立规模以上企业人才联络站、联系点制度。(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参与)
(五)加快人才发展布局调整
58.围绕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构筑产业集聚区,有针对性地培养引进紧缺人才和重点人才,引导人才合理配置。加快构筑特色产业人才密集区,打造现代产业人才高地。(省发改委、省人力社保厅牵头)
59.加大城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优质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教师、卫生人才、科技人员的定向免费培训。(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分别落实)
60.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完善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专业政策。(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
61.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
62.继续实施百村引智示范项目和师资支持计划、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农村文化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农办、省卫生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农业厅分别落实)
63.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省农办牵头,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
64.加强和改进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省农办、省科技厅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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