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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五)定期发布百姓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行情

  引导市民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实施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责任部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铎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姜 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
  张少良 副市长
  王 莉 副市长
  张显友 副市长
  王小溪 副市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朱文玮 市发改委主任
  蔺相才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劲松 市商务局局长
  王运义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世勋 市粮食局局长
  刘文彬 市供销社主任
  任锐忱 市公安局局长
  赵洪君 市民政局局长
  李 兵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孙福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谌大业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冰哲 市农委副主任
  谭洪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陶永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忠堂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主任由朱文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蔺相才、姚劲松同志兼任,负责全市“保供稳价”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刘文满,电话:84641494,邮箱:jgtkc306@sina.com;
  市发改委     何庆龙,电话:84664126,邮箱:hqlyyyy@163.com;
  市商务局     李增智,电话:86776412,邮箱:swjlzz123@163.com。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通气会,通报分析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一是建立监测情况日报制度。各市场监测责任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监测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哈尔滨市“保供稳价”市场动态专报》。二是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周一上午11时前,将上周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哈尔滨市“保供稳价”工作简报》。三是建立紧急情况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需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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