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九)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2个办事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务、文电、机要、保密、统计、信息、档案、行政受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和文件;负责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承担经费收支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法制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承担来信来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餐饮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保健食品药品监管科。
承担保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和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和药物非临床研究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和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监管业务工作。
(五)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国家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指导本地区化妆品监管业务工作。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指导本地区药品流通监管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