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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我市旅游业率先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和旅游示范单位建设。加强旅游休闲示范单位建设,力争一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列入省优秀森林旅游度假区、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范围;一批乡村旅游点(“农家乐”)列入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建设范围;一批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列入省级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等示范单位建设。

  (九)提升旅游服务水准,提高游客满意度。

  以游客满意为基准,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进一步优化旅游软环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和韶关美誉度;

  以质量标准为前提,大力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动产生一批实施商贸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基地;

  以市场监管为保障,狠抓旅游市场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以诚信建设为根本,加强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以制度规范为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增强服务质量执行的约束力;

  以旅游信息化为手段,充分发挥省旅游信息化示范区的作用,加快“数字韶关”和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提高旅游服务效能,构建旅游政务、资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12301呼叫平台、开发韶关电子导游、三维城市导航等新技术,建立含全市各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在内的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联网互通、实时监测、资源共享的全市旅游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整合旅游宣传促销资源,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

  (一)突出全市旅游整体品牌形象营销,实施城市营销战略。努力在“大手笔、有效性”上下功夫,加快提升韶关旅游城市形象。充分利用高铁、高速公路这一重要平台,大力推进省内外客源市场互动,统筹形成区域旅游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坚持“南延北拓”宣传促销策略,强化国内旅游市场营销推介。在巩固穗、深、莞等珠三角以及港澳客源市场的同时,重点组织好武广高铁沿线城市和华中、华东、环渤海中心城市的宣传推介,通过有效的旅游大营销,拓展旅游大市场。

  (二)整合全市旅游宣传促销资源,创新营销方式。在坚持节庆(会)促销的同时,依托媒体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在旅游宣传促销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区域联合促销活动,加强广深高铁、武广高铁、韶赣高速沿线旅游城市的合作,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首选的旅游区域中心和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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