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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政府主导,合力共建。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必须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市政、民政、环境保护等各专业部门,统筹规划,合力共建。
  (二)统一设计,资源共享。各县、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应在市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县、区各部门的需求,统一设计,整合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资源。
  (三)结合金土,统一建设。地理空间框架是金土工程的基础,金土工程又是地理空间框架的典型应用和重要组成部分;地理空间框架为金土工程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支撑,金土工程又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提供国土资源类专业信息资源。两者在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存在很多共性的地方,应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
  (四)统一标准,共建共享。各县、区应遵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以形成上下互动、联合共建机制,为实现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安全等奠定必要的基础。
  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
  (一)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县、区政府工作,以满足城市管理和政府决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为基础,开展包括空间数据集建设、管理和服务系统建设以及典型应用开发等内容的建设工作,形成统一的、权威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城市信息化进程,实现省、市和县、区信息资源共享。
  (二)基本内容。
  1.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以各县、区已有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通过更新、整合有关专业部门的信息数据,构建本级地理信息数据库,并与市级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汇总交互,实现市、县资源共享。
  2.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
  在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以满足城市管理和决策的需求为出发点,构建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分发服务平台、专题信息集成平台等。
  3.应用示范系统建设。
  根据城市管理和决策的具体要求,以空间数据集为基础,开发2个以上典型应用示范系统。
  4.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在全市统一的数字惠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标准规范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对完善的产品标准、工程标准和服务标准,以促进城市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管理、分发与应用服务,加快数字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同时研究、制定与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与整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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