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浙委办[2010]10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于2011年10月在我省举行,届时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代表团近5000名运动员将参加18个大项的比赛。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承办的最大规模的全国性综合体育赛事。为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圆满成功,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残运会各项筹备工作
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举办全国残运会是我国残疾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是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体现。办好本届残运会,对于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寄予厚望,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对此充满期待。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办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举全省之力、集全省之智,热情当好东道主、认真办好残运会,力争把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办成“传承残奥理念、弘扬浙江精神、实现文明共享、争创全国一流”的体育盛会、人文盛会、全民盛会。本届残运会主赛区和各分赛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更要高度重视,按照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尽快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加快比赛场馆改造和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
比赛场馆改造和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成功举办残运会的重要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比赛场馆改造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0]64号)的要求,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比赛场馆改造建设任务。承担提前比赛项目任务的场馆,必须按照赛程安排按期完成改造;其他列入改造计划的场馆,必须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湖州长兴自行车馆、余杭塘栖盲人门球基地等三个新建场馆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运行。与此同时,各地特别是主赛区和各分赛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快推进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运会定点宾馆、会场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商场、旅游景点和主要市政公用设施,要加快进行无障碍改造,并积极配套发展无障碍公共交通。电视台要增加手语节目,相关节目要配字幕解说。对残运会接待与服务人员要进行简单手语等技能培训,保证与残疾人沟通交流无障碍。要以筹备残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市容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我省城市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