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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三、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积极为残运会筹措资金
  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为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募捐,是体现我省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也是筹集残运会资金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举办残运会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残运会奉献爱心。单位募捐的主要对象是全省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驻浙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特级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知名民营企业,个人募捐主要采取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发行纪念邮册的方式进行。单位募捐筹资和纪念邮册发行方案由省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筹委会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募捐筹资任务。同时,要充分运用残运会的各种资源,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参加残运会大型活动和各项比赛的协办、冠名、冠杯活动。对募捐出资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新闻报道和其他方式给予鼓励表彰。
  四、强化训练备战,努力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强化训练备战是提升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努力实现参赛目标的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体育部门和残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我省残疾人体育代表团的集训和参赛工作,努力实现我省代表团“保六争五”的参赛目标。要选调有经验的教练员,提供必需的集训场地,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输送、引进、安置工作,帮助解决运动员及其家庭在生产、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使他们安心训练,争创佳绩。省体育局、省残联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各方面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全力抓好集训,做大做强我省的优势项目。承担残运会集训任务的有关地区要按照本届残运会训练参赛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在本届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输送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奖励。
  五、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加大残运会宣传和社会动员力度,是增强东道主意识和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残运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好残运会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大力宣传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大力宣传残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大力宣传全社会扶残助残、支持残运会的生动事迹。充分利用倒计时一周年、倒计时100天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火炬传递、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形成残运会宣传动员的高潮。省直有关部门和主赛区、各分赛区所在地要制订周密的宣传计划,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开展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好残运会筹备及赛事期间大型活动、比赛的广播和电视直播、转播、录播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报道。统筹安排残运会公益广告,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运输场站设立固定宣传牌、灯箱、露天电视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学校、工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热心扶残助残、关心支持残运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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