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意见

  (六)建设坚实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配备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鼓励企业负责人兼任安全主任,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今后因技术问题不解决而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建立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非煤矿山在3年内完成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措施等技术装备;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客运车辆实施道路交通动态监管,争取在2年内完成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并建立市级和区级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渔业生产船舶定位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七)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中,同步明确、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突出安全生产内容,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要加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督促企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依托我省新建的作业场所职能危害检测检验机构,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采取防护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