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东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 省监察厅 省府纠风办 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0〕29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而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这项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专项清查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市镇分级负责、各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