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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0〕56号)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有关厅、局、企业集团公司:

  2009年,全省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技工学校的共同努力下稳步推进,共招生32607人,校均在校生人数由2008年的2115人增加到2436人,全省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由2008年的7.9万增加到8.8万人,在校生非城镇户口学生人数占在校生人数比例由2008年的72%增加到82%。为满足我省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技校学习技能的愿望,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工业强省”提供技能人才支持,结合我省技校实际,应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和扩展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力争完成2010年招生3万人,职业培训10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0年的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010年我省就业形势将依然严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清当前经济形势,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的生源情况,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所作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指导技工学校把吸纳初、高中毕业生或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树立“大培训”的理念,深入开展企业下岗职工培训、返乡农民工培训、在职职工转岗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优势,为技校毕业生提供优质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服务,按照《2010年全省技工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做好组织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

  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技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尽可能加大对所属技校的投入、增加师资,为学校扩大招生创造条件。

  二、各技工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克服困难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强化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程序。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任何专业不能因性别、民族、高矮等原因,拒收学生。充分发挥职业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特别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下岗失业、返乡农民工、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为促进就业和工业强省提供技能人才支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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