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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市人代会精神的意见


  三、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要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建立健全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邀请代表参加专项工作评议、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引导代表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健全机制、完善程序、明确时限,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代表采访宣传活动,总结典型,表彰先进,激励代表认真履职。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着力提高把握全局、依法办事、审议决策和服务保障的能力,通过积极有为的工作,把党委的意图实现好,把群众的意愿反映好,把法律法规落实好。全面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理论及法律知识,继续深化“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和“跨越发展从我起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机关。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五、牢牢把握主攻方向,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人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事业心,明确任务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全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抓好省、市人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开展视察、调查和督查,提出建议,作出决议,确保省、市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一府两院”要按照大会决议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省、市人代会精神的意见,研究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广泛宣传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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