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建设项目概预算或竣工决算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该项目上半年完成的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以围绕喀什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工作。地区审计局继续组织对全地区公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重点反映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竣工决算中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地区审计局将对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和疏勒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同时,通过招标委托入围中介机构对全地区十个县(市)2007至2008年度一般农村公路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喀什地区西克尔水库、疏勒县卡塔苏盖提水库、岳普湖县铁力木水库、岳普湖县帕万水库、泽普县桑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和泽普县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等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地区儿童福利院宿舍楼工程、地区卫生学校绿化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
二、金融机构审计
14.农村信用社审计。以“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为目标,继续对尚未审计的县(市)农村信用社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分析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绩效,揭露和查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揭示当前影响农村金融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将对莎车县、叶城县实施审计,组织疏勒县、伽师县和麦盖提县完成“同级审”。实施“同级审”的县审计局于2010年9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2010年9月底前地区审计局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金融审计处。
三、其他项目审计
15.经济责任审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的高度,提出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们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本着“稳步推进、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要领导岗位的审计,要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法,积极建立健全审计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利用,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