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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上报喀什地区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及依法破产工作总结的报告

  三是行署及各县市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拿出3607万元,用以解决破产关闭资产变现后仍不能弥补解除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所需资金缺口。

  我区的企业改制在“整体推进,各企业分别进行体制改革、关闭、破产”过程中,行署始终关注关闭破产企业的民生问题,并对关闭破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主要有:

  1.关闭破产企业因资不抵债或企业资产拍卖所得不足以弥补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退休人员就医问题尤为突出。我区财政又很难保障及时拿出资金缴付社保部门,造成这部分职工就医困难,活动经费更无保障。

  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6665人,冬季取暖费仍按八九十年代140元/年发放。按新标准850元/年执行,每年所需资金566万余元,地方财政支付有相当大的困难。

  关闭破产企业60年代精减下放人员132人,退离休老革命遗孀233人。按现行政策新的标准解决这部分人员生活费用每年所需资金达150万元,企业已无力支付。

  2.我区依据当时情况,关闭破产企业职工转换身份时补偿过低。各企业高者1200元/年,低者不足700元/年,全区所涉及职工达15591人。这部分职工一是再就业困难,下岗后就面临失业,大部分人在吃低保。二是就医难,子女就学难。三是冬季取暖非常困难。

  3.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住宅生活区长期存在着管理任务。如住宅园区的卫生、暖气管道和上下水维修、绿化、保安等各项费用的支付,每年都要支出近千万元,政府财政确实拿不出这部分资金,职工反应强烈。

  针对国有政策性关闭破产及依法破产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喀什地委、行署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出台了相关政策。

  1.地区对职工因家庭性困难而缴不起养老保险金的,在有限财力中财政拿出1000万元资金先给这部分职工垫付每年所缴的养老保险金,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再在退休金中逐月按一定比例退还。为这部分职工解决了养老保险断保接续问题,安抚了困难家庭。

  2.地区为关闭破产企业女45岁、男55岁职工虽不满退休年龄因体弱多病的职工给予办理了病退手续。

  3.地区对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冬季取暖费在财力非常困难情况下,拿出1300多万元解决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及当年的冬季取暖费。

  在进行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策性破产企业2060名退休职工余命年三项费用因政策调整及工资上调每年需450万元;依法破产企业4605名退休职工余命年三项费用因政策调整及工资上调每年需990万元;关闭破产企业15396名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的接续;请自治区企业兼并破产协调小组考虑喀什地区的实际,给予拨付资金,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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