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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对2009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附件:

  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组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3.各部门单位填报样表(略)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自治区审计厅:

  按照你厅对2009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要求,本单位郑重承诺:

  1.向审计组提供所有的会计资料、上报表格都是真实、完整的;
  2.无应当说明但未作说明,而导致审计不能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情况的重大财务经济事项;
  3.所有会计事项的记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完整;
  4.对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及时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单位财务人员(签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提供资料清单

  一、发改委:提供2009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计划、立项文件及项目基本情况明细表(包括要素:地区(州)发改委立项文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金额等)。

  二、财政部门:提供2009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拨付使用情况及资金拨付下达文件、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明细表(包括要素:地区(州)财政下拨文号、下拨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资金拨付单位,金额)。

  三、发改委、财政、建设、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单位相关科室、局、办负责人联络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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