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2010〕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144号)精神,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东湖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快东湖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对东湖示范区的定位,就是要在本世纪前20年使东湖开发区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使其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的典范。国务院的批复赋予了东湖示范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任务,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东湖示范区拥有丰富的科技和金融资源,其发展已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创新突破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推进东湖示范区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对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途径,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东湖示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促进东湖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性历史机遇,以信用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切入点,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重点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业务、金融服务方式等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提供金融体制机制保障和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东湖示范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东湖示范区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等5大产业集群为重点,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着力夯实一个基础,实现四个突破,完善六大运行机制。到2015年以前,设立和引进各类私募股权基金60家以上;科技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募股(IPO)新增30家以上,科技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和再融资500亿元以上;每家银行金融机构至少在东湖示范区设立一家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银行金融机构每年向东湖示范区科技企业新增贷款的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科技金融机构多元化、科技金融市场多层次化、科技金融产品及业务特色化,形成服务科技成果产业化不同阶段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为加快东湖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