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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试行)


  (四)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各地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着力构建一批有经济实力、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统筹运营、有效偿债、风险防控、“借、用、还”良性循环的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放大政府投融资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进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各地要引导上市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需要,更新观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重视企业信用形象,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切实加强信用管理,为可转债、公司债发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六)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大力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暂时达不到发债条件的,要按照行业性质相近,产业链条密切的原则进行整合改组,积极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提高债券融资能力。推进产业类债券发行工作。围绕十大产业调整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着力推动我省传统优势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推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搭建平台,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申报发行集合债券。通过引导和培育,切实使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积极推进可转债、公司债发行。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上市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募投项目,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融资,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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