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染物减量化处理。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推广生物农药,减少农业生产污染,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关闭重污染乡镇企业,实现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控制乡镇工业污染。减量使用洗涤剂,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剂。
构建多元化农村能源利用系统。构建由太阳能、沼气、电能、液化气、煤炭、秸秆依次排列的梯级能源使用体系。
(七)建设生态产业。
1、建设生态农业。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农业向生态化、无害化方向发展。围绕生态化、无害化目标,实现化肥减量与精量使用,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以高效无害化配方饲料降低“畜产公害”,以可降解农用薄膜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薄膜,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
创建生态文明村。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和生态创建工作,推进秸秆气化、氨化、秸秆和粪便还田农田保育示范工程建设。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节煤省柴灶。2010年,推广农户沼气池30万户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300项以上;到2012年,推广农户沼气池40万户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400项以上;到2020年,推广农户沼气池80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及沼气工程。
建设生态林业。在生态优先原则下,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和农村种植结构调整,扶持发展珍贵树种、绿色苗木、高山花卉、中药材培育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鼓励引导农民发展林副产品、土特产品和森林绿色食品加工业,提高林产品附加值。
2、建设生态工业。
加大工业生态化建设力度,强化工业经济与自然生态融合发展,力求实现污染“零”排放。以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资源使用和环境影响最小化为原则,大力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与研制开发。大力发展具有废物吸纳作用的环境无害化、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产业,形成完善的生态产业链,推进具有循环型工业特点的零排放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向生态工业园升级。以沿海重化工业带骨干项目生态化建设为重要内容,重点研究和开发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
3、发展生态服务业。
构筑企业网络、电子政务、远程教育、电子商务、数字城市等信息平台,增强循环型信息资源对于物质资源的替代功能。大力推进发展绿色生态物流产业,发展清洁运输和清洁物流。积极发展电子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
做大做强环境服务业。不断创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与绿色生产、生产能效标识等有关的认证认可服务,通过机制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产业,提高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
(八)倡导绿色文化,促进绿色消费。
积极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交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崇尚自然、崇尚环保、崇尚节约的绿色消费教育,倡导理性消费与健康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攀比消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人们理性购物和环境友好地消费。减少消费过程中的废弃物。增进反复利用意识,推广一次性易耗品的反复使用与多次使用。推行包装绿色化,抵制“白色污染”,逐步减少对过度包装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贴有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志产品。倡导人们日常通勤优先采用公共交通、步行和骑自行车方式。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资源节约与利用。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在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领域,在企业、园区、产业、城市或社会四个层次积极推进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自然资源消耗。
1.节约能源。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高附加值、高增长、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大对电力、钢铁、建材、水泥、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严格限制高耗能外资项目,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二是着力抓好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和管理。重点抓好电力、钢铁、石化、建筑、建材、纺织印染、电镀、制浆和造纸等重点工业耗能行业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扩大节能监管范围,省千家企业较少的地区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加强节能监管。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与调查体系,建立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和主要产品核算的年报制度,建立我省的能耗基础数据库,及时编写和公布能源利用状况,对钢铁、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能耗限额指标;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我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推广与应用,逐渐扩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和地热资源,鼓励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开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建设。五是加快节能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和推广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开发、改造项目。六是推进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新建建筑必须积极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珠三角地区城市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2010-2012年,珠三角新建建筑要全面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2013-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要全面实施节能65%的标准。
2.水资源节约与高效综合利用。
一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管理。优化东江流域、西江流域、北江流域、韩江流域、珠三角及粤东沿海地区、粤西沿海地区水资源配置,优化行业及城乡水资源配置;建设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节约用水工程、节水示范工程项目;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确保水资源的供求平衡和供应质量。进一步修订完善《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制订全省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方案,强化需水管理,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全省行业取水定额指标体系。二是分领域抓好水资源节约利用。在主要城市启动“创建节水城市和社会的行动方案”,推进城市节水。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水损耗率,2010年管网损耗率≤16%,2012年管网损耗率≤15%,2020年管网损耗率≤12%;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2010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40%以上;2012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45%以上,2020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80%以上。推进工业节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制订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逐步淘汰浪费水资源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限制缺水地区发展高耗水工业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0年达到65%,2012年达到70%,2020年达到80%。“十一五”期间,全省创建30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2012年全省创建50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2020年全省创建100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全面实施节水型企业方案。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太阳能光伏水泵抽水、农业节水灌溉设备的应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机械化深耕深松保墒技术以及灌溉施肥一体化等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田间排灌渠道硬底化、作物秸秆覆盖、低压管道输水等技术;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三是利用经济杠杆节约用水、保护水源,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科学、合理制定水价,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大力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积极扶持和促进再生水生产利用。四是抓好水污染防治和中、污水回用。尽快制订《广东省污水再生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重点推进全省县城、中心镇和珠三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全省要全面建成布局科学、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010年达到60%以上,2012年达到64%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重点抓好珠三角工业密集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和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在地级以上城市加大力度推进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处置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率、中水回用率,提高企业中水利用比例,提高农业中水灌溉面积。五是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探索高效开发雨水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云雨水,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雨水集蓄技术和洪水、地表水、地下水利用技术,开展河道蓄滞雨洪和汛期雨水滞蓄回补地下水工程研究;在珠三角地区探索启动城市绿化利用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项目试点工作;扩大海水直接利用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沿海城市直接利用海水的企业充分利用海水资源,鼓励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沿海城市开展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鼓励海水在核电、石化、电力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的直接应用,支持深圳、阳江两个核电基地和沿海大型火电、化工项目进一步做好海水直接利用工作;开展海水利用项目示范和技术攻关。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2010年控制在每人每天186升以内,2012年控制在每人每天187升以内,2020年控制在每人每天190升以内;毛定额2010年控制在每人每年213升以内,2012年控制在每人每天213升以内,2020年控制在每人每天212升以内。
3.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一是严格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制订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二是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充分利用国土规划试点成果,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设置要求,制订地区间差别化供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地区、产业升级、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三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健全完善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制订新增建设用地配置政策。四是深入挖潜,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开展对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以及闲置地和低效用地的清查工作,出台激励政策,加大对闲置地的处置力度,优先开发利用废弃地、空闲地和低效用地。五是健全经济调节机制,加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力度。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约束粗放浪费用地行为;继续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六是开拓土地开发利用的新途径。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和山坡地,科学合理开展围海造地。七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根据节约集约用地实际效果、国家法律的修改和形势的变化对试点工作进行及时的调整。八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用地监管,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问责制,构建覆盖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新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
4、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