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情况下,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材料和设计方案;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鼓励使用再生材料。推进再生材料循环利用;鼓励包装容器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二是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倡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三是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制定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消费品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通过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等手段进行深入治理,并尽快完善规范性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二)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
建立和完善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严格执行废物强制回收制度,完善社会化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完善的废旧电器、废旧电子、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等废旧物收集系统,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推广,到2012年每个区(特大镇)至少设置1个收集点,每个地级以上市建立1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和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全省规划建设5个区域性电子废物综合处理中心,规划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废旧家电、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中心。建设6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工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等三方面工作。2012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2%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以上,其中山区达到62%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废旧电子电器等收集率达到75%,集中处理率达到7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
1、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提高半成品供应量,鼓励净菜上市。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以广州、深圳先行试点,2012年珠三角地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逐步向东西北地区全面推广,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2020年,建成全面涵盖、运转高效、科学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合理分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合理设置大型分拣中心,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加以细化分类、初步加工与打包,定向送往对口的综合利用企业。
提高垃圾收运系统现代化水平。中心城市构建小型压缩转运站为主,大型转运站为辅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一批小型压缩式转运站,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性良好的集装箱垃圾压缩转运站,实现垃圾收运从散装向压缩集装化、全过程密闭化发展。部分新建社区尝试建设真空垃圾收集系统,实行清洁运输。
建立生活垃圾后处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垃圾综合处理设施,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发电或堆肥等形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逐步加大焚烧发电比例,有机垃圾直接送入堆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回收垃圾填埋产生的甲烷等可燃气体。支持生活垃圾沤肥项目产业化。把垃圾综合处理作为提高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的重要手段。
2、废弃物回收利用。
废纸回收利用。健全废纸回收利用网络,鼓励成立股份制公司或联合体,开展废纸收集与再利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回收利用率。鼓励经营企业实现低成本、低风险和高速度扩张,扩大经营规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按照国家《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加大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研发。建立与现代化大规模汽车生产消费相适应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建立有效的零配件再生利用体系,建立相应的再生产品标准,对再生零配件进行分类处理。
家用电器、电子类产品回收利用。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市场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汕头贵屿电子市场、清远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通过价格和政策引导,提高废旧金属回收使用率,开辟利用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生产井座、井盖及汽油等资源化途径,加强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回收分类指导。支持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产业化运作。
建筑废料和垃圾回收利用。鼓励专业化公司运作,形成专门网络开展建筑废料和垃圾回收利用,对建筑钢材、玻璃、型材、墙体外装修、内装修、管线、墙体等废料进行分类回收,加大对墙体构件分拆技术、墙体材料再制造利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全面提高建筑废料回收使用率。
污泥综合利用。加大污泥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的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在无害化处理基础上进行综合利用:造纸类、煤泥类污泥进行集中燃烧发电;生活污泥加工成作物或植物肥料、营养土壤;生活污泥、工业污泥、河泥在水泥生产中加以焚烧使用。分类建设示范推广项目,着力推进污泥资源化项目产业化运作。
积极推进汽车旧废配件(包括废旧轮胎)再制造。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和轮胎翻新行业,按照靠近消费市场、靠近生产企业的原则,积极启动再制造(翻新)示范推广项目。为“十一五”以后规模化发展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三)加快建设绿色政府。
以绿色办公为切入点,通过实施“绿色行政、绿色采购”策略,切实提高政府绿色管理水平;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有关耗能、耗水和办公耗材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按定额指标审定经费预算;大力推进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2010年达到40%以上,2012年达到45%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绿色产品价值占采购总价值2010年达到40%以上,2012年达到45%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实现能耗、水耗、办公耗材等大幅度下降。主要任务:
1、以绿色办公为切入点,启动绿色政府建设。
坚持“节约、减量、美化”的绿色办公原则,制定政府部门节能、节电、节水、节材目标要求和实施办法,建立政府机构耗能、耗电、耗水、耗材统计体系,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带头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办公用品、节能和贴有能效标志的产品。带头使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体系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产品。加强办公用品废弃物分类管理,改善和美化办公环境,提倡简朴办公。
2、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决策机制。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决策机制;在政府决策、规划、执行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把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目标,从决策源头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3、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发挥政府导向和示范作用,大力倡导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计划中明确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保护资源与环境、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利于公众健康的产品。通过绿色采购引导环保产业发展,调动全社会开发和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引导绿色消费。
(四)加快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收集系统和规划布点。
建立完善的垃圾、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强制回收产品、包装物分类收集系统和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多层次的废物集中分拣整理场所。以社区为基础,将废物分类收集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建立废物分类收集网点。鼓励居民家庭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鼓励社区自主建立废物分类收集网点。
2、建设技术创新开发推广平台。
在大力推动企业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整合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污染减排的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发平台和转让推广网络体系。以技术升级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其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为重点,加速技术创新本地化进程。
3、建立循环经济服务网络。
针对不同企业、行业需求,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律、标准、技术等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建立清洁技术储备库,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开发相应的技术查询用户系统,实现数据存储、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和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多层次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连接企业和技术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生态适用性技术支持。
4、设立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心。
总结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经验,加快组建全省排污权交易机构,以重点污染行业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机制,激励企业积极通过技术进步开展污染防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5、设立废物资源交换贸易中心。
培育和发展面向全国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市场,建设综合性、行业性废物交换信息系统,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换贸易中心。重点发展汽车旧废配件、废旧家电、废旧电子、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交易,吸引国外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废物削减、废物交换、废物循环和废物处理处置。按照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原则,通过整合、改造现有废物交换场所,率先在珠三角地区建设5~8个区域性废物交换贸易中心,粤东、粤西、粤北山区原则上各建立一个区域性、综合性废物交换贸易中心。积极推进虚拟废物交换中心建设,建立与废物交换有关的企业、产品、项目、政策和科技成果等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