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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发〔2010〕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洪减灾、供水、水环境体系建设,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合肥跨越赶超步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皖发〔2008〕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利建设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城乡统筹、改革创新、依法治水,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理念,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供水、水环境三大体系,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
  (二)目标任务。用5年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合肥城市防洪体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重要堤防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县城、重要防洪城镇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巢湖大堤及其主要内河堤防、万亩以上大圩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湖河低洼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大幅度降低水库病险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满足城乡供水需求;加快水环境整治步伐,促进水生态文明;加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状况;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水利改革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配置利用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水利管理体系,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二、加快水利建设
  (三)加快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大规模、高标准开展河湖综合整治,完成巢湖沿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瓦埠湖蓄洪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二十埠河、塘西河、派河、十五里河、南淝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和庄墓河疏浚工程、高塘湖湖洼地综合治理工程、水湖排涝河道整治工程,完善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开展圩堤达标建设,完成11座万亩以上大圩达标建设任务。
  (四)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到2011年,解决92.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2-2013年,再解决16.6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今年完成列入国家计划的12座中型水库、22座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到2012年,完成列入省计划的34座小(1)型水库、134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保障水库安全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积极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移民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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