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采取整治河湖、沟通水系、引泉入城、保护水源、节水改造等综合措施,整体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整治、疏浚南淝河、十五里河、塘西河、廿埠河、店埠河、派河等严重污染和淤积的河流,拆除违章阻水建筑,严格控制河道周围建筑及用地,美化、绿化河堤岸边。完成合肥西南部生态补水工程、董铺水库溢洪道扩建及南淝河生态补水工程,打通补水通道,建立补水机制,实现城区西南部和南淝河补水常态化。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立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推广农业配方施肥,控制面源污染。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力度,推进合肥“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各项工作。
(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有序有效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末级渠系改造,2020年前完成淠史杭、驷马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积极实施排灌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完成滨湖泵站、众兴泵站、撮镇泵站等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实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全面整修河流、渠道、排水沟,完善配套工程。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改造一批老塘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奖补资金,根据年度需要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三、加强水资源工作
(七)强化水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体系,加强水质监测,规范水功能区管理。认真贯彻《
合肥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各类蓄水工程,使有人畜饮水的水源水质达到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标准,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立健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八)优化水资源配置。在逐步完善农村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灌溉效率和效益的基础上,统筹城乡供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在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新建、改建、扩建涉水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不同用水部门之间水量分配和转换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做好引江济巢工作,改善巢湖水质。
(九)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用水方式转变。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加快高耗水行业技术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城市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倡导节水文化,形成厉行节水的社会风尚,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