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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委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立广州市建委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市建委主任侯永铨任组长;副主任莫仕容任副组长;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方兴华、副处长林冀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袁鄂、安全监督站站长林启华、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王大通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处,负责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工作内容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安全质量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滞后,擅自开工的;二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三是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四是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五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六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的。
  (二)任务分工
  成立五个督查组
  第一组:组长建筑业管理处1名领导,负责督查越秀区、天河区;
  第二组:组长建筑业管理处1名领导,负责督查黄埔区、萝岗区、番禺区;
  第三组:组长林冀东副处长,负责督查从化市、增城市;
  第四组:组长邱海峰科长,负责督查海珠区、南沙区、白云区及各组督查材料汇总上报;
  第五组:组长陈庆亚科长,负责督查荔湾区、花都区及专项行动总协调。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8月中下旬至10月31日,集中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一)8月31日前,各建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今年8月31日前报送市建委质量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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