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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4)对于涉及力值的检测项目,采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经建设工程检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自动传输报送数据信息。
  (四)检测人员持有上岗证书。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条件
  (一)承担见证取样检测项目条件
  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1)水泥;(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混凝土、砂浆检验与试验;(4)砂、石常规检验;(5)新型墙体材料;(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防水材料;(9)建筑涂料;(10)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11)upvc塑料管用胶粘剂;(12)pvc线槽、线管;(13)管道阀门;(14)铝合金型材及板材;(15)电线电缆;(16)家用插座;(17)漏电开关及断路器;(18)建筑门窗;(19)饰面砖粘结强度;(20)建筑玻璃;(21)建筑卫生陶瓷;(22)沥青检验与试验;(23)土工试验(土壤、路基路面)等。
  1.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5年以上。
  (2)检测报告审核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
  (3)每个检测单项至少有3名从事该单项检测工作1年以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检测人员。
  (4)中级以上职称检测人员占全部检测人员的20%以上,且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
  2.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满足检测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检定记录。
  (二)承担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条件
  检测范围:(1)单桩静载试验(含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水平静载);(2)高应变动力检测;(3)低应变动力检测;(4)钻芯法检测;(5)超声波法检测;(6)地基土原位测试及复合地基检测(压板载荷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7)岩基压板载荷试验;(8)锚杆锁定力检测等。
  1.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5年以上。
  (2)检测报告的编写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员具有高级职称,都从事工程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且持有工程基础检测上岗证。检测人员中有1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每个检测单项至少有4名从事该单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检测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对申请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3个单项以上的检测机构,其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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