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监督和检查
市应急办将推进“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示范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县(市)、区应急办要加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示范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调整。
四、及时总结推广“五个一”工程建设经验
要及时总结并推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在全市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真正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附件: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南通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
一、应急管理工作示范县(市)、区标准
(1)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为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单位,人员编制(专兼职)4人以上。
(2)应急预案
按省、市要求按时保质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社居(村委)、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制订率实现“四个100%”。县级层面每年举行预案演练不少于2次,辖区内每年应急演练次数占专项预案总数的60%以上。
(3)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防范、联动处置、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考核评估、宣传培训等制度健全。
(4)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必须设有总值班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总值班室要配备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信息报送标准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5)“一网六库”建设
“一网六库”(应急工作联络网和预案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数据库、物资数据库、风险隐患数据库、典型案例库等6大数据库)基本建立,并能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6)应急规划
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按要求和时间进度组织实施。